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 “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药品
2025-08-13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 “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药品
辽宁/沈阳-2025-08-13 00:00:00
辽宁/沈阳-2025-08-13 00:00:00
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 “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集采药品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效,让群众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沈阳市拟在全市范围开展集采药品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进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以下简称“三进”工作),沈阳市医保局牵头,大连、鞍山、营口、盘锦、锦州、朝阳、抚顺、本溪、丹东、葫芦岛、辽阳、铁岭、阜新等**个市自愿参与,组成省内“三进”药品清单联盟,现组织生产企业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生产企业参加“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主动承诺、产能充足、保障供应和适宜在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配备销售的原则,申报在辽宁省落地执行的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主要以群众常用的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集采中选药品为申报重点。
二、申报要件
生产企业申报需填报《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和《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的生产企业于****年*月**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要件的扫描件及*****电子版提报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指定邮箱:****************@***.***。(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字样)
附件:*.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蕾 宋倩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