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5-08-13 00:00:00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选聘****—****年度法律顾问
询价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工作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公开选聘*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为铜仁市生态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铜仁市生态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起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
*.协助铜仁市生态局对权责清单、三定方案和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协助铜仁市生态局合作项目洽谈,协议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铜仁市生态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就铜仁市生态局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信访案件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
*.参与铜仁市生态局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工作,提出法律处理意见;
*.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
*.除后台及时处理相关涉法事务外,每周二上午、周四全天乙方选派一名符合铜仁市生态局选聘公告要求的法律顾问到以指定地点坐班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每年度采购金额免费诉讼代理案件**件,超出另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件诉讼代理****元。
**.铜仁市生态局要求提供其他法律事务。
二、受聘条件
*.法律顾问单位的受聘条件: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年限**年以上;不少于**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证*证的比例达**%,执业**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名;受聘法律顾问单位近*年内办理过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任意一类或分类案件达*件及以上;近*年内承担过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或市直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办公所在地应在铜仁市。
*. 选派法律顾问律师受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挤党的路线,始终坚以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指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勤勉认真尽责态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从业,不得从事有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形象等活动;选派顾问律师团队**人,其中有*名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证,且拟派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年以上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证。其它顾问律师成员均要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年以上;
*.选派坐班律师受聘条件:顾问团队成员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证的顾问律师每月到以指定地点坐班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天;每周二上午、周四全天顾问团队选派一名符合铜仁市生态环境局选聘公告要求的法律顾问到以指定地点坐班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坐班顾问律师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受聘顾问单位及顾问律师在涉及铜仁市生态局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铜仁市生态局同意,不得担任与铜仁市生态局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受聘顾问单位为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和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碧江分局、万山分局、松桃分局、玉屏分局、江口分局、石阡分局、印江分局、思南分局、德江分局、沿河分局、大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局(大队)提供公告同等的法律服务。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其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承诺应将基于参与生态环境法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或者使用于除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承诺在生态环境法务事务处理完成后,应将档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不得擅自保存。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及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法律风险;通报法律顾问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并调整人员、扣减法律服务费、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
*.隐瞒法律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与相关利益方串通舞弊的;
*.利用法律服务工作从相关利益方处获取不正当利益,影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将参与法律顾问服务获取的信息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目的的;
*.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指派,或者提供法律服务出现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从事有损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社会形象和公信力活动的;
*.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出现其他不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朱娟,联系电话:****-*******。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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