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8-13 00:00:00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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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司批准,现委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号*******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幅价(次) |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号*******铺 | 面积:***.**㎡,空置,有水电,租期:*年起签可续租 | **** | ****.**#***; | *** |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 *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此前曾被取消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相应标的的竞买。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网上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五、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六、竞价人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也可直接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业主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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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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