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8-13 00:00:00
邹自然资规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地块情况见附件*)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 |
青阳镇文化路以东、南三路以北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
********* |
青阳镇文化路以东、南三路以北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
********* |
焦桥镇月河六路以西、会仙五路以北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
********* |
九户镇工业一路以东、利民河以北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
********* |
临池镇金都路以南、兴发路以西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邹平市醴泉七路以东、规划鹤伴十路(原规划鹤伴十一路)以南(西董街道)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 |
住宅**年,商业**年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 |
*** |
**** |
********* |
临池镇金都路以南、兴发路以西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
≥*.* |
≥**% |
≥**% |
***.** |
** |
***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具体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合同》为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规划土地政策 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号)要求:参与*********宗地竞买的主体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土地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地块为旧村改造用地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部分用地,所产生收益专项用于集体经济发展、村民基本生活养老等。未经地块所在镇(街)核实其确实已履行义务,该地块不得销售或抵押。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邹平市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录入窗口或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台(市规划展览馆西区三楼)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时间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石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