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8-12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5-08-12 00:00:00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第三条、物业服务要求”的:★(三)投标人须提供派驻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总数、配置方案,其中工作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处主任)一名、机电人员(强弱电维修工)二名(须持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综合辅助工两名(须具备木工、瓦工、砌筑工等基本技能)、保洁人员十人、绿化技术人员一名,消监控一名。合同期内不得减少服务人员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减少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按减少的人员工资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管理费。中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人员名册,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月份名册中人员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更正为:★(三)投标人须提供派驻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总数、配置方案,其中工作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处主任)一名、机电人员(强弱电维修工)二名(须持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综合辅助工两名(须具备木工、瓦工、砌筑工等基本技能)、保洁人员十人、绿化技术人员一名,消监控一名。合同期内不得减少服务人员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减少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按减少的人员工资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管理费。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场前应提供人员名册,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月份名册中人员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建筑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光路*号*栋*楼第***、***、***、***、***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未、黄文钦、潘闽武

电话:*************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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