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8-12 00:00:00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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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工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招标编号:***********************( ********)】的变更如下:
*、****年*月**日发布的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工程答疑函中第二条问题回复修改如下:
问: 招标文件**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因部分省份仅出具过医用空气压缩机医疗器械注册证,其医用空气压缩机医疗器械注册证应视同为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仅认可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该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产品注册证》
答复:采纳,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产品注册证》。”,以本次回复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调整: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调整为:“****年*月**日*:**”,提疑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秒”。
本次函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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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