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恒安街66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2025-08-12
山东/潍坊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昌乐县恒安街66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山东/潍坊-2025-08-12 00:00:00

昌乐县恒安街**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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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恒安街**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乐县恒安街**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昌乐县恒安街**号场地五年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底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倍数。溢价部分整除后,分摊至租赁年限成交价款中。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重要声明:本次出租的场地中(出租价款中不包含苗木及砖铺地面等费用),目前种有海棠等***余株绿化树木,且已铺设**㎡的砖铺地面,数量及质量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承租方需在签署《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上述苗木及砖铺地面等费用至其所有人账户。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为满足周边商业及生活需求,该地块用途仅限于车辆停放(新能源充电桩)合法项目经营。承租方不可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建议意向承租方于公示报名期间电话咨询。

*、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在银行交款附言处填写本项目编号*****************。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告之日起房产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朱经理;************ ***********杜女士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月**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接出租方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四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交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依据市场现状评估调整租赁价格。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租赁用途及要求:承租方在租赁运营期间可用于车辆停放(新能源充电桩)合法项目经营。承租方如利用此场地进行非法经营,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回。

*、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区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出租赁区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出租赁区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租赁期间事项声明:

(*)场地及所有设施:场地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安全责任:租赁运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设备或人员等各种事故,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或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场地,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自然灾害: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满事项声明:

(*)承租方必须保持该场地及所有设施的完好,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对场地租赁期间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善、添附、增设、所开辟的道路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日内撤出场地,承租方不得对此有异议。

*、承租方须交纳标的履约保证金*****元,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昌乐县恒安街**号场地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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