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08-12 00:00:00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量代偿项目(****年第一批次)委托清收服务项目*包流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量代偿项目(****年第一批次)委托清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概况:
本次**户资料齐全的代偿项目包括工行**户,民生银行*户,涉及地区包括郑州、焦作、开封、濮阳、新乡等**个地市,代偿时间从****年*月至****年*月,代偿金额****.**万元。工行总对总*.*版本业务已经于****年*月熔断,除了已移交的**户项目之外,剩余已代偿项目还有**户因资料不全暂不具备移交条件,近期补充材料后可陆续移交。
鉴于工行总对总*.*版本已熔断,且近期可完成剩余**户代偿项目的资料整理并移交,资产运营分公司计划将上述**户代偿项目集中委托清收。此次委托清收共涉及工行代偿项目**户,民生银行代偿项目*户,代偿金额共计*****.**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地区 | 已接收户数 | 后续待移交户数 | 总户数 | 代偿金额(万元) |
郑州/开封/许昌 | ** | * | ** | ****.** |
豫东北 | ** | * | ** | ****.** |
豫西南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鉴于该批项目最早代偿时间距今已有两年之久,且大部分项目借款人已经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资产质量较差,涉及地区分散,追偿难度较大,按照集团公司《批量业务代偿清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从集团公司中介机构库内选取*家律师事务所尽快开展追偿清收工作。
*、采购内容:代表委托人对总批量代偿项目进行清收,对债务人、反担保人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并进行现场催收,对债务人、反担保人财产进行查找、调查、处置,运用司法强制手段极限施压,深挖财产线索,扩大代偿回收,确保应收尽收。
*、服务时间要求:
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在签订代理协议后**日内完成现场催收工作,存在还款意向的签订还款协议;接收项目材料后**日内申请诉讼立案(签订还款协议且能够偿还首笔款项的可暂不予立案);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日内、民事调解书违约后**日内申请强制执行。
*、响应及报价内容:
风险代理费标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风险代理费按照回收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标准以律师事务所报价为主,以最终磋商结果为准。
服务费模式:前期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费。基础费用统一为****元,不再单独报价。单个包服务费支付最高不超过**万元(含本数),包干收费,交通、食宿、文印等自理。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年。因还款协议/调解书/和解协议未履行完毕、追加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等被执行人而发起新的诉讼程序或因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异议及异议之诉事项的,期限可相应延长。
*、包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对**户代偿项目按照地域划分合并为三个包,分别为*包(郑州/开封/许昌地区)、*包(濮阳/安阳/鹤壁/焦作/新乡/商丘/周口)、*包(洛阳/三门峡/平顶山/驻马店/南阳/信阳)。每名投标供应商最多成交本项目的一个包。当同一投标供应商在不同包段中最终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情况超过一个,则按包段的顺序(*****)推荐为靠前包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它包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但不影响其作为合格供应商参加其它包段的评审。
三、流标原因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包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包流标。
四、流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流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栋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层****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