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宝财决〔2025〕1号)
2025-08-1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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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宝财决〔2025〕1号)
天津-2025-08-12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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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顺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水岸蓝庭********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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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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