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宝财决〔2025〕4号)
2025-08-1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宝财决〔2025〕4号)
天津-2025-08-12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盛世弘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建设路东段北侧***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