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8-12 00:00:00
现有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部分*宗物业项目。该*宗项目分别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挂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
(二)项目名称、编号、出租面积:
项目*: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区物业(项目编号:***************),出租面积为***㎡;
项目*: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区物业(项目编号:***************),出租面积为***.*㎡;
项目*: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区物业(项目编号:***************),出租面积为**㎡;
项目*: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区物业(项目编号:***************),出租面积为***㎡;
项目*: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号首层*、*、*、*区物业(项目编号:***************),出租面积为****.**㎡。
(三)租赁期限:均为*年。
(四)装修免租期:均无。
(五)租金年递增率:均不含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六)出租用途:均为停车场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七)招租底价:
项目*(**区):含税首年租金¥*****元/月;
项目*(*区):含税首年租金¥*****元/月;
项目*(**区):含税首年租金¥****元/月;
项目*(**区):含税首年租金¥*****元/月;
项目*(*、*、*、*区):含税首年租金¥******元/月。
二、意向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二)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三)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四)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招租公告时间及网站:
(一)招租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招租公告网站:
项目一:
项目二:
项目三:
项目四:
项目五:
(三)招租公告:请扫下列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二维码,查看对应项目招租公告(具体招租披露事项详见项目完整公告)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四、项目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