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08-12 00:00:0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馆语音讲解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局现就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馆语音讲解系统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出邀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相关事项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馆语音讲解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报价金额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上限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四)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取。
(五)采购需求
安装教育馆语音讲解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使教育馆具备接待外宾的能力,主要服务内容涵盖讲解导览硬件、讲解文件制作、现场安装及调试,具体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以单位为主体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团队业务实力和深厚的过往项目积累。
*.团队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项目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任务,项目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本局所有。
三、响应文件材料清单
申报单位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至少包含下列材料,加盖公章后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上一年度或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履约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假设性中标承诺事宜);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介绍(包含服务团队人数、简历、工作年限或技术能力证明等);
*.近三年内同类业绩证明(含合同文件副本);
*.报价单: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作出报价,请根据过往项目经验及本项目内容细化报价单;
(*)报价金额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税费等;
(*)报价单无固定样式,一式一份,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送达方式
本次响应文件采取纸质送达方式:须在文件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封面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贴上封条(需加盖骑缝章),正面写“***公司参加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馆语音讲解系统项目采购的报价材料”。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至法律事务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室),联系方式:************。
(二)送达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的单位,须承担邮递运费,以及潜在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三)递交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封包装或封条存在破损的文件和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材料处理,不予退回。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
本局将成立采购评标工作小组,按评分细则(附件*)对响应文件进行打分,在至少三家候选供应商中综合比较项目方案、服务水平、价格等因素后,按照“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取方案确定成交单位,如得分相同则以报价低的单位优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