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2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8-12 00:00:00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羊区****年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同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清风乡清南街**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航旅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号*栋*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青羊区****年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航旅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主观、故意提供虚假填报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公司回复关于航旅公司在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划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企业”。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公司回复我司并未提供直接、必要的证明材料证实航旅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而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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