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羊区****年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同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清风乡清南街**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航旅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号*栋*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青羊区****年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航旅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主观、故意提供虚假填报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公司回复关于航旅公司在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划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企业”。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公司回复我司并未提供直接、必要的证明材料证实航旅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而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