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市驻点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装修)的更正公告
2025-08-12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更正公告】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市驻点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装修)的更正公告
浙江/温州-2025-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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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市驻点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装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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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柳市驻点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装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 ****年**月**日**点**分 | ****年**月**日**点**分 |
| * | 价格折扣 |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折扣。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余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谢警官
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号深蓝国际大厦*****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美云、余温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贤德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浙公网安备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