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12 00:00:00
质 疑 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法定代表人:邹雪锋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支持。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的关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年编外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针对“质疑函”中所反映的问题作了详尽的调查,现回复如下:
*、贵公司所反映的“在本次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审中,其评分标准未进行量化,导致评审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的问题:首先,本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具体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并明确了具体的评分标准,且本项目评标细则及评分标准的制定是针对已细化和量化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展开,且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再者,本项目评标细则中各相关评审因素已根据项目实际做出了细化和量化评分,各专家的评分需在评分办法所设定的评分区间内评分,各评分区间的设置已对各专家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限定,超过相关评分区间的评分将不予认可。并不存在贵公司所反映的“评分标准未进行量化,导致评审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得问题。另,目前针对评标办法的细化及量化方面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及模板,不同区域及人员对其理解不尽相同,针对本项目如贵公司有相应的、合理的细化及量化评标办法的建议或模板,请不吝提供,以便于我们双方探讨交流。
*、考虑到贵公司的相关建议,我司再次对评分细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细化和量化(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更进一步明确评审内容及依据,以便于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和评审专家现场评审。
*、如贵公司对本次采购还存在相关质疑,请进一步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谢谢!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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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