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12 00:00:00
蜀经开东区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标段)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蜀经开东区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蜀经开东区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蜀经开东区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顺丰丰泰产业园研发楼****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肆拾肆万玖仟贰佰陆拾壹元叁角陆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栋*层***室;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建投综合办公区*座;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层、**层、**层、**层、**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伍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伍元叁角柒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甘泉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玖拾叁万柒仟贰佰壹拾伍元肆角零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产业园振兴路*号楼*层;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号;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柒拾玖万零玖佰零贰元叁角伍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伍拾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捌角伍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栋***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项目负责人:费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联系人:耿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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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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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