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抗日烈士陵园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珠江纵队纪念馆)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2025-08-12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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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抗日烈士陵园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珠江纵队纪念馆)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5-08-12 00:00:00

西海抗日烈士陵园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珠江纵队纪念馆)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西海抗日烈士陵园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珠江纵队纪念馆)

重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西海抗日烈士陵园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珠江纵队纪念馆)

重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款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注:(*)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号中盛国际大厦***室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成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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