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2
四川/自贡 中标结果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08-12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荧光腹腔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井区檀木林大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荧光腹腔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影响公平竞争,歧视中小企业,违法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是否接受联合体★作为实质性要求要进行符合性审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符合扶持中小企业的要求。

投诉事项*: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按规定支持本国产品。

投诉事项*:重要参数▲设置总体存在倾向性,疑似为**********/*****品牌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歧视中小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有效期要求不合理,构成歧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付款方式不合理,付款周期过长。

投诉事项**:“▲”条款参数和一般条款参数的分值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主观分值占比太高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设备名称不规范,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代表性、可竞争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加分制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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