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2
四川/自贡 中标结果
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08-12 00:00:00
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荣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荣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荣县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疑似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疑似为联影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将*个品目打包采购不利于项目实施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实质性参数不合理,未提供标准,有歧视性。

投诉事项*:将原厂出货证明材料或原厂配套设施部件作为商务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依据,且有指向性,构成歧视

投诉事项*:部分采购需求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联影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分值量化细化不清晰,不利于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实质性参数不合理,未提供标准,有歧视性

投诉事项**:重要技术参数和普通技术参数的分值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结束后终身上门维修维护(只收材料成本费)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转包或分包,歧视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安装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没有中小企业品牌可以参与有效竞争,与招标文件有矛盾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荣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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