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45号)
2025-05-16
广西/来宾
审批|立项|规划
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45号)
广西/来宾-2025-05-16 00:00:00

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号)

********** **:** 来源: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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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水晶乡人民政府:

    报来《水晶乡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水政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业主:象州县水晶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拟对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全长*公里,道路设计宽*.*米,路基宽*.*米,其中土石方工程****立方米、人工平整场地***** 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费***.**万元(含劳务报酬金额***.**万元,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 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其中返乡农民**人、脱贫人口防返贫检测对象**人,预计用工****个工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比例**.**%,同时项目培训务工群众共**人、设置公益性岗位*个。

七、招标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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