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2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柏林镇****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柏林镇****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柏林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柏林镇****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兴农村,对楠苏路、五陶路及大陈路部分水毁路段进行修复整治。其中,楠苏路水毁整治,位于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对**米长,*.*米宽路基、路面沉陷路段,拟破除路面,开挖路基,修建长**米、高*.*米的***混凝土挡土墙,恢复原有路面;五陶路嘉悦农场处水毁整治,位于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对长**米路面透空严重路段,进行坡面加固;大陈路水毁修复,位于江津区柏林镇兴农村,除原桥,清理场地,新建****米预应力空心板桥,桥长**米,宽*.*米,桥梁两岸修筑混凝土驳岸,恢复桥两端道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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