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2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运行智管能力(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江津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站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运行智管能力(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江津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水管文〔****〕**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津发改审〔****〕***号)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运行智管能力(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江津区);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广兴镇、西湖镇、李市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感知能力、数据资源及业务赋能建设。其中,感知能力建设:补充渗流压力监测设备(*套)、外部变形监测设备(**套)、集成式智能监测站(**处)、无人巡查系统设备(**套)等;数据资源建设:开展数据整编、清洗、共享;库区及下游数据补充调查,全景图采集,倾斜摄影采集,时空数据融合处理,可视化场景(数据底板)优化等;*.业务赋能建设:开展预警防范赋能、洪水分析与调度、水资源分析与调度、工程安全分析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含设施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运行智管能力(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江津区)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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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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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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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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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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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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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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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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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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