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8-11 00:00:00
连城县营上国有林场关于福林票********号股金型林票制发方案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来源:
连城县营上国有林场关于
福林票********号
股金型林票制发方案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林农变股东,打通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林业的新途径,提高林业经营收益,连城县营上国有林场(以下简称营上国有林场)拟制发********号林票,现制定林票制发方案如下:
一、制发林票山场基本情况
********号林票制发山场坐落塘前乡罗地村,地名:李地,面积***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制发林票类型及金额、期限、预测总收入
本山场制发林票类型为股金型林票,制发金额为*** 万元(其中**%,即**万元由营上国有林场持有),最长期限为*年,预测总收入约*** 万元。
三、林票申购时间
****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时**分。
四、林票制发时间
****年*月**日
五、林票购买条件及要求
林票购买人应为本县**周岁及以上公民、法人组织。林地所有单位(塘前乡罗地村)、塘前乡罗地村村民具有购买优先权。单个公民和法人组织购买金额不得超过制发金额的*%,即最高不得超过*万。林票购买人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开展认购,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购买人可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系统上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扫描件等材料。
六、制发林票其他事项
*.林票制发金额根据本山场经营投资预算总额制发(包括山场现值金额、保险等),具体详见附表*。
*.本山场制发林票票面金额分为*****元和按申购方申购金额定制二种类型,购买人申购金额起点为*****元,申购金额以整数*****的整数倍单位申购。
*.按林票申购人申购登记申请时间确定林票购买资格,获得林票购买资格的林票申购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将申购资金缴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的账户上,由营上国有林场制发同等金额的林票并造册登记。超时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林票购买资格,根据申购登记申请时间确定递补购买人。认缴金额如超出制发总额,申购者可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申购登记申请,无需缴交申购金(连城县塘前乡罗地村村民可缴交);对已认缴但未申购到的,缴交的金额在*个工作日之内会原路无息返回。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
注:①申购资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转账、现金缴款;②申购资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林票的项目名称(如:连城县营上国有林场********号林票申购资金);③缴款户名与认购名称一致。
*.获得林票购买资格的林票申购人可以取消部分申购金额,其取消的申购金额由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根据申购登记申请时间确定递补购买人。
*.未被申购的林票全部由营上国有林场持有。
*.本制发林票山场由营上国有林场主导负责山场的经营管理,林票持有人与营上国有林场签订山场合作(委托)经营合同。
*.营上国有林场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林票票面金额的*%向林票持有人预分红(首期按林票制发时间实际月份比例发放预分红)。林票投资项目所在山场总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含预分红、山权单位可分配林价、伐区调查设计费或林木转让评估费、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费等成本费用)、税费后的纯(净)利润,由营上国有林场按林票票面金额比例向公司登记的林票持有人分红。林票所在山场不论盈利或亏损,都可到期或提前由营上国有林场按林票票面金额向林票持有人退还投资款,若林票所在山场出现经营亏损则由营上国有林场承担。林票持有人因转让、分红等原因需缴交的税费由林票持有人承担。
*.营上国有林场积极申报林业项目补助,林场收取补助资金的**%作为规划、设计、验收等的间接费和管理费;核定收取采伐纯收入的*%作为林场经营成本费用;收取采伐纯收入的**%作为林场管理费。
*.本山场制发林票投资收益预测详见附表*。
**.本山场制发林票由营上国有林场登记管理,可继承、可挂失、可转让、可质押(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网点可办理)、可兑现(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由营上国有林场先行按原价回购,并按当年的月份数发放预分红,不扣已发的预分红,营上国有林场可原价转让第三人也可自行收储),如发生遗失、变更、转让、质押等情况应凭相关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到营上国有林场办理挂失、变更或质押登记。
**.本山场制发林票待本宗地采伐完毕或林木转让且结清投资收益后予以注销。林票持有期间,如中途发生转让、交易、拍卖等,则在转让、交易、拍卖等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营上国有林场结算林票持有人票面金额及中途转让、交易、拍卖前的收益。如出现亏损则由营上国有林场承担,退还林票持有人票面金额。此林票山场经营面积*** 亩,预计在****年全部采伐完并结算,预计在****年林票本金部分或全额退还,其余利润分红预计****年全部采伐后进行分红,中途只对剩余本金部分进行预分红或本金全额退还即不再进行预分红。
**.本山场的总投资预算和总收入预测是按**年的周期去预测,且总收入预测根据不同的立地质量等级预算不同。此山场经营总收入按一类地测算。
**.本林票制发的金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支出和收入在林票的微信群内公示公开,并定时发布山场经营管理及林木生长情况。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林场不集中兑现。
**.本方案解释权归连城县国有林场。
附表*:
********号林票**年杉木经营总投资预算表
|
名称 |
年数 |
单价(亩、元) |
亩数 |
金额(元) |
|
现值金额 |
** |
**** |
*** |
******* |
|
森林保险 |
* |
* |
*** |
**** |
|
总投资 |
******* |
该山场现为塘前生产用水汇水区,阔叶树予以保留,现值金额未测算。现有林木山权单位可分配林价约为**.**万元。
附表*:
********号林票**年杉木经营总收入预算表
|
名称 |
预计收入年度 |
出材量(亩、**) |
单价(元/**、元/亩) |
亩数 |
金额(元) |
|
择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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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助 |
****年 |
*** |
*** |
***** |
|
|
主伐 |
****年 |
** |
*** |
*** |
******* |
|
总收入 |
******* |
连城县营上国有林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