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2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8-12 00:00:00
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西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共西昌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盛邦街***号汇锦广场*座

被投诉人: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昌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区

四、基本情况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中国共产党西昌市委员会党校中共西昌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人员工资、保险、消防维保、消防年检费、电梯维保。电梯年检费、税费、耗材及管理费等。(本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完成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并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保以及其他必要的保险)的要求进行评审,缺乏人力成本核算的基本认识,在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情况下采信了拟中标供应商单方提交的关于“成本构成书面说明”澄清说辞,该评标行为缺乏客观、公正、审慎的基本要求。

投诉事项*:本公司已在质疑函中向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明确指出,其公布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竞标报价均低于成本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中并没有作出特殊情况允许低于成本价的要求。由此可以说明《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但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未因此引起重视,并未对本公司的质疑意见予以核实,仍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西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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