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8-06
广东/江门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广东/江门-2025-08-06 00:00:00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鹤财罚〔****〕*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年度鹤山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润诚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莲河路*号三层

五、基本情况

经查,在项目评审因素“配送服务方案”、“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评审的设置,未与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对应,未细化、量化评审因素及相应分值,以及评审因素“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人员近三个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规定,按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裁量标准,违法情节属于轻微情形,对广东润诚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鹤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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