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12
安徽/淮北 变更澄清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淮北-2025-08-12 00:00:00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 同类项目: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第*条.服务期限:*年,服务期满后经业主方审核通过最高可续签不超过*年。”修改为“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第*条.服务期限:*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八)评标中**.中标通知,第**.*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交纳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元(含专家评审费)”修改为“(八)评标中**.中标通知,第**.*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交纳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元(含专家评审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 租金、费用及押金中,*.结算周期第*.*条:每六个月为一个基本租金结算周期,首月和尾月的租赁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基本月租金/**计付日租金。租赁期限满*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修改为“附件* 租金、费用及押金中,*.结算周期第*.*条:每季度为一个基本租金结算周期,首月和尾月的租赁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基本月租金/**计付日租金。租赁期限满一个季度,经考核合格后支付”。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一、服务需求及主要要求中,(一)服务范围,支付:每六个月为一个基本租金结算周期,首月和尾月的租赁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基本月租金/**计付日租金。租赁期限满*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修改为“一、服务需求及主要要求中,(一)服务范围,支付:每季度为一个基本租金结算周期,首月和尾月的租赁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基本月租金/**计付日租金。租赁期限满一个季度,经考核合格后支付”。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本次补充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文杰、李翔宇

电 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