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2025-08-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烹饪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四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河市赛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
被投诉人: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市辖区通江路**号
五、基本情况
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黑河市卫生学校)烹饪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四次)(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人关于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黑河市卫生学校)烹饪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四次)项目编号:〔******〕****〔**〕********(包*)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及主要事实概括如下:
(一)我公司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质疑事项一的回复。主要事实为:中标产品***油烟净化一体机属品目清单范围内(环境保护产品)产品必须提供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即(****证)证明产品的性能,安全性和环保性符合相关标准的重要依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紫矿牌油烟净化一体机未获认证,不符该招标产品要求,属虚假应标。
(二)我公司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质疑事项二的回复。主要事实为:中标产品****四人连体桌椅为品目清单范围内(环境标志性产品)产品,需取得环境标志性产品认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哈尔滨山晓家具有限公司制造的标的产品未取得认证证书与标的产品不符,属虚假应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