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8-12 00:00:00
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友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宿州翔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庄镇工业园区刘大路*号;灵璧县龙山茂和商业广场*#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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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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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 施工范围: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含新建**座**米大棚、铺装**个老大棚地面、新建*座冷库、增加蘑菇架、新建混凝土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要求: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李晓霜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方敏(组长)、周振华、朱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采购文件约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钧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 栋**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姚镇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宿州市钧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 栋**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