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1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马河南桥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内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只有在施工企业完成当月进度时,才能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如因承包人原因施工进度滞后,付款时间顺延),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以发包人、监理、过程跟踪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的工程进度款(其中人工工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 **%,办完竣工结算并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 **%,余下*%的质量保修金,在*年后完成正常保修工作经发包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的**%(不计利息),*年后完成正常保修工作经发包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的**%(不计利息)”修改为:“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只有在施工企业完成当月进度时,才能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如因承包人原因施工进度滞后,付款时间顺延),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以发包人、监理、过程跟踪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的工程进度款(其中人工工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 **%,办完竣工结算并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 **%,余下*%的质量保修金,在*年后完成正常保修工作经发包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的**%(不计利息),*年后完成正常保修工作经发包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的**%(不计利息)”。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疑问回复与本补遗文件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疑问回复、补遗文件等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