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班班通设备质疑公示
2025-08-11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新闻资讯 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班班通设备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5-08-11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班班通设备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采购班班通设备
采购代理: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省东佑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号路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判定我方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依据不合理
事实依据:(*)因我方在《技术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中申报的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经查证,采购文件未在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等任何章节中明确列出本项目“所有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条款清单”,亦未在评审标准中声明“任何技术负偏离均导致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采购文件仅要求投标人填写《技术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逐项说明响应情况,但未规定表中未标注“★”的普通技术条款出现负偏离即构成“无效投标”或“未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将未明确禁止的负偏离直接等同于“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超出采购文件约定范围。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请求:重新评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递交的项目质疑函,现就针对贵公司递交的质疑函内容回复如下: (一)回复质疑事项*: 贵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表中出现对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负偏离项,根据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并逐一响应。(*)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若要求提供承诺、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须按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节竞争性谈判程序中第*.*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的要求,评审专家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节无效标条款第(*)条“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的规定,贵公司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公平、公正的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若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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