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1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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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为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主线缆安装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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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件) |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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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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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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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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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完整响应文件扫描成电子档(***格式)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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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年*月** 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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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相应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内容、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定额采用《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及****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述的本工程合同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总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点交及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和验收以及施工期间的市场波动风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三)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四)采购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五)价格调整、计税方式
*、价格调整:不允许。
*、普通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六)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修改无效。
(七)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每项清单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版)》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版)》、《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十)人工费:按《重庆工程造价》最新一期公布信息指导价。
(十一)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十二)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如果因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投保而受到损失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十四)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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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供应商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结算以采购人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若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金额为准。本工程经审计完成后且项目移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后(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移交除外),支付至审定金额的**%;剩余*%为质保金。
*、在质保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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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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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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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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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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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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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昕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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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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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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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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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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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