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2025-08-11 00:00:00
桑植县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桑植县总医院医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桑植县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年 | * | ¥******.**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张家界市昌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慈利县甘堰土家族乡西埔村*组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号)和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湘卫医发【****】**号)文件的规定,须就桑植县总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按照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限价定为*.*元/床.日,参照桑植县总医院****年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张床位(人民医院为******张, 民族中医院为******张)计算,最高限价为**.****万元/年(人民币)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目前,张家界市昌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市唯一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具有唯一性,其服务具有独占性,本着就近、快速、高效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拟对桑植县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
论证地点 | 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号 | |
论证意见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秦周益 | 张家界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 高级 |
谷志勇 | 张家界市司法局 | 高级 |
徐瑞英 | 张家界市永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中级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桑植县总医院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
联 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桑植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谷先生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