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1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食品原材料供货单位选取(第*包) 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 我司为重百大楼旗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食材供应及配送业务。现面向企业内部为新世纪超市、重百超市所有门店(超***家)提供配送食材和商品,与集团兄弟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能否作为食材供货业? 回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从****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一个以下类似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万元及以上的食材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万元,合同期限为*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万元)。”且提供的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任一发票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体现单年度合同金额的出具业主证明或单年度所有累计发票。”即可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提问二: 我司为重百大楼旗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食材供应及配送业务。现面向企业内部为新世纪超市、重百超市所有门店(超***家)提供配送食材和商品,与集团兄弟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能否作为食材供货业? 回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从****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一个以下类似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万元及以上的食材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万元,合同期限为*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万元)。”且提供的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任一发票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体现单年度合同金额的出具业主证明或单年度所有累计发票。”即可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