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浙江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2025-07-30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浙江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浙江/嘉兴-2025-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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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供销总社 有效性: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年浙江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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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号)、《关于提前下达****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号)、《关于下达****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浙供合发〔****〕*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供销总社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对****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万元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一、扶持对象的选定

按照省财政厅、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供销社“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和为农服务能力提升。我县根据县供销总社****年度重点工作和为农服务情况,重点支持“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在前期项目推荐基础上,确定扶持对象为“海盐县农合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合联开发公司)和“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性质为企业,以下简称县本级社)。

二、资金分配的依据

分配依据为:扶持对象经济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为农服务作用、以前年度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

(一)农合联开发公司“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项目

农合联开发公司为县供销总社下属全资公司。公司与县农业农村局合作,依托其“科创绿谷”大厦,建设“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我县通元镇农业经济开发区,总投入约**万元,面积约***平方米,将划分生产、供销、信用展示及直播区四大功能板块,旨在打造集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先进技术推广、创新模式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项目计划****年*月正式开工,年内完工投入运营。项目建成后,将通过“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机制,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源,推动区域农业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二)县本级社为农服务项目

****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县本级社项目共*个,具体如下:

(*)朝阳邻里中心项目

县本级社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对现有社有资产进行改造升级,新建*家邻里中心。邻里中心位于县城朝阳路片区,辐射服务多个成熟小区,面积约****平方米,装修改造总投入约***万元,将提供一站式商业便民服务,涵盖生鲜超市、餐饮、办公及生活服务等功能,也将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提供平台和支持。项目计划****年*月开工建设,年内投入运营使用。邻里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织密供销服务网络,解决社区生活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社区居民生活满意度。

(*)农产品冷链配送车队项目

县本级社根据系统内农产品配送需要,统一采购冷链配送车辆,与系统内冷链仓储协同配合,实现仓储、配送全程冷链。首批计划采购*辆冷链车,均配备低温运输与保温系统,单台运载量达**立方米,预计总投入约***万元,计划****年*月投入使用。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高农产品配送能力和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新鲜度,补齐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短板。

综上所述,****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如下:海盐县农合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分配**万元,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实施的朝阳邻里中心项目分配**万元,农产品冷链配送车队项目分配***万元,合计***万元。

现对以上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月*日,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月*日前向县供销总社反映,联系电话*************。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县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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