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8-11 00:00:00
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庆建招〔****〕**号
各潜在投标人:
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中含税暂估材料金额******元,含税暂估材料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修改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版);
*、《庆元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年第*期;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
*、《浙江造价信息》****年第*期;
*、有关工程造价的其它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第二条第*点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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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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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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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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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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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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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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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 |
*.***%***.**% |
*% |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新增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商务标评审明确金额,即:
**.**%(即********元)<报价下浮率≤**.**%(即********元)的为好;
*.**%(即********元)<报价下浮率≤**.**%(即********元)的为较好;
*.**%(即********元)≤报价下浮率≤*.**%(即********元)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注:下浮率按百分比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濛洲新农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庆元县城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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