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8-11 0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寿县****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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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标段(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原公告内容: | ||||||||||||||||||||||||||||||||||||||||||||||||||
灵寿县****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标段(包))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标段:采购粪污处理设备等;第*标段:采购装载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灵寿县****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采购刮粪板、固液分离设备、黑膜、膜式堆肥系统、浓缩分级设备、污水泵、提升泵、循环泵等各种泵类、风机、虹吸系统、卧床垫料再生系统、生物反应装置、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粪肥检测检验仪器、粪肥造粒设备、撒肥机、抛洒车、装载机、清粪车、固体粪便及液体粪污运输车、吸粪车各*批及其他相关配件辅件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 **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需按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未办理 **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登录系统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特别提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招标方式,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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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经评委会评审,有效投标数量不足三家,依据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