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商山镇供水工程(首源组、正源组给水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08-11
安徽/黄山
招标采购
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商山镇供水工程(首源组、正源组给水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黄山-2025-08-1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休宁县商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商山镇供水工程(首源组、正源组给水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商山镇供水工程(首源组、正源组给水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以及附属构筑物等内容,供水规模为***³/*,供水范围为双桥村首源组、金竹村正源组约***人,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系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商山镇供水工程(****)的延伸工程,该****项目的中标人为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且商山镇的主供水管网已由该公司铺设至正源组、首源组两村民组的行政村,便于本项目的建设运维。
*、该项目水源论证已说明该公司的供水规模能满足首源组、正源组两村民组的用水需求,项目要接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源。
*、涉及后续管理。本项目供水设施建成后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同时供水系统正式运营后需有专人运维,做到定期巡检,定期清洗,定期检测,一旦出现用水问题,需有专业人员及时响应。且由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水表进行直接管理,解决了农村居民诉求,收缴困难的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地址:休宁县商山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休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号政府大楼**楼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蓝田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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