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8-11 00:00:00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四电及相关工程******标段竞争性谈判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四电及相关工程******标段竞争性谈判采购补遗公告
采购编号:*****************
谈判编号:***************
各报价人:
本项目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四电及相关工程******标段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在原标书中
*****包件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运营业绩,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包件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运营业绩,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附件*: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供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备注 |
* | ***** | ***卡 | ***卡 | 套 |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 以供货通知为准 | 以供货通知为准 |
特此函告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