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数字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8-11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浦东新区数字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8-11 00:00:00

关于浦东新区数字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投〔****〕****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数据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浦东新区数字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数〔****〕***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关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浦东新区数字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目标是首创性地形成集数字化运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支撑、综合响应处置、展示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和载体,满足区数字底座统一、数字化转型支撑的需求,满足数字产业的生态集聚、技术集聚、业务集聚的需求,满足浦东城市数字化建设成果对外展示参观的需求。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统一运营管理平台;新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在线展厅与数字人系统、智能会议系统、智能安防与感知系统等智能化系统;机房及办公网络建设、线下展厅建设及场地装修改造等。

四、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进一步加强需求分析,细化业务流程描述,结合实际业务需求,优化系统技术架构,细化项目建设和实施方案;统筹系统开发建设,相关应用系统的开发设计应进一步集约化;完善展厅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展示流线及展示内容;满足系统信创及密码应用相关要求,强化系统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控制投资,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与考核指标。

六、本批复有效期**个月。请在有效期内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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