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国际金融中心项目J地块部分地下空间使用权挂牌披露
2025-08-11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府国际金融中心项目J地块部分地下空间使用权挂牌披露
四川/成都-2025-08-11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8-11 00:00:00
天府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地块部分地下空间使用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天府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地块部分地下空间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天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天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府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地块部分地下空间使用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或他项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本次转让标的按标的现状整体进行转让,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意向受让方须联系转让方陪同前往宗地查验转让标的,咨询土地主管部门,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现状、开发状况、权证、规划图、位置、结构、预告登记、过户、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实地踏勘完毕,需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参与报名。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受让方受让该资产后,对转让标的使用必须符合所在地的产业政策,如因不符合产业规划要求导致受让方不能使用转让标的,受让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和撤销本次交易,不得因此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不得因此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产权过户: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并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预告登记,转让方将标的土地使用权移交受让方进行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后**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三)相关税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并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双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四)转让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法务产业大厦*座**楼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