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庄村庄改造项目(集体经济发展用房)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8-11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大荒庄村庄改造项目(集体经济发展用房)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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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庄村庄改造项目(集体经济发展用房)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本项目合同条款中约定付款或竣工结算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审计值为准的相关要求修改为以“结算审定值”为准,具体详细描述详见更新后的附件《大荒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本次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涉及品牌的,均指参考品牌,投标人所报材料设备须相当于或者高于参考品牌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不限定于品牌库中所列内容。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条款中所涉相关内容与本条澄清内容冲突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本项目商务标(详细评审)得分最高为**分,本项目商务标、技术标、报价详细评审得分之和最高为***分。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内容应表述为“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 **%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雷同。出现以上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