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5] 第009号)
2025-08-08
浙江/宁波 中标结果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5] 第009号)
浙江/宁波-202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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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 第***号)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磋
二、项目名称:宁波第二技师学院田径场维修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城东秀水苑桃李阁*幢***室
被投诉人*: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号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投诉人于****年*月**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投诉人*于****年*月**日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进行质疑答复。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未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约中。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并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设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合理;分值设置不合理;将三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不合理;用特定的项目业绩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成立,其他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非歧视性和竞争性审查,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