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8-11 00:00:00
关于****年连州市畜禽标识及检疫标志采购项目专项物资采购的公告
根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号)、《广东省畜禽标识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年我市继续发挥畜禽标识和检疫标志等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中的溯源作用,保证****年连州市辖区内畜禽标识和检疫标志等的正常供应,确保全年畜类动物免疫耳标的正常供应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规范、正确使用畜禽标识和检疫标志,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目前,连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需采购专项物资一批,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年连州市畜禽标识及检疫标志采购项目专项物资。
二、采购金额
专项物资一批******元。
三、产品清单
专项物资种类、金额大致如下表所示,具体需求将根据价格等因素随时调整。
表* ****年连州市畜禽标识及检疫标志采购项目专项物资需求明细表
四、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原厂全新合格产品,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需尽快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价。请有意合作的供应商将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货物报价单、企业实力证明、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连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联系人:谭立雄、刘美营,联系电话:************/************。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报价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项目实行综合评标法,选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供应商。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要求,如期供货完毕。逾期未能交货,采购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
*、交货地点:由成交人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乙方(成交人)交货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足额落实专项物资经费,及时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和实际发货数量付清所有货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付款手续所需资料。
连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