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8-11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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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 | ||
报价方式: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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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客车(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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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二标段:*座商务车(车价*****万)、*级轿车或大型越野***(车价**万以上)、中巴车(****座)。租车费由采购人承担。租车费计算公式:起租价×出车天数+超公里数×超公里数加收单价+司机食宿费×食宿天数(价格按照成交时确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租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日常保养、燃油费、维修费、安检、违章罚款、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成交人承担。 | * | ******.** | 标的**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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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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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本项计算按照供应商以采购需求中的价格报统一的折扣进行计算。 |
* |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 **.**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提供社会化用车的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详细表述各个服务环节的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政策规程依据等内容进行评审: ①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详尽完善,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完整全面,工作流程科学具体细致、实施步骤详细周密、工作计划拟定合理清晰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科学细致,整体方案逻辑缜密,贴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分; ②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完善,工作流程具体、实施步骤具体明确、工作计划拟定合理,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科学,整体方案逻辑清晰,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分; ③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完整,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清楚,工作流程表述相应节点、实施步骤表述笼统、工作计划拟定简单,提供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逻辑顺畅,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分; ④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片面,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笼统,工作流程粗略、实施步骤表述笼统、工作计划拟定空洞简单,各阶段的工作缺乏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逻辑混乱,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分; ⑤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粗略简单,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笼统,工作流程混乱、实施步骤表述含糊、工作计划拟定空洞简单,各阶段的工作缺乏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有缺项漏项的,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的,得*分; 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拟派人员培训方案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拟派团队人员结合采购人用车情况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不限于培训课时、培训课程、培训组织形式等内容。 ①供应商提供的培训组织人员配备、资料内容详细合理、有计划性,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科学的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培训组织形式多样,贴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表述的,得**分; ②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要点齐全,有明确的课程及课时安排,有培训人员,结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要点表述的,得*分; ③提供的内容针对性差,不能够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齐全培训方案和计划的,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培训内容进行表述内容少的,得*分; ④提供的培训内容少,漏项较多的,未结合采购人使用情况提供培训内容进行表述的,得*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安全保障方案 | *.**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拟定安全保障方案内容,提供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内容进行预判、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问题解决方案等内容。 ①方案中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类型、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了安全风险分析和预判,分析、预判情况实事求是,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根据安全风险预判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保障措施和办法,且措施切实可行服务具体,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符合实际用车需求,内容覆盖全面的得*分; ②能够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全面,方案内容详细,实施具备保障性强且能够对应安全风险预判事故及安全保障内容的,得*分; ③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的,简要说明可能预警到安全风险的事件情况及能够提供的安全风险保障措施的,未能充分体现项目实际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 ④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中内容表述简要、安全风险预判内容覆盖面不全、安全风险预判内容不够细致,对应的安全风险保障措施仅具备基本保障性的,得*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车辆维护保养方案 | **.** | 评委针对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拟派服务车辆的车辆维护保养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内容中至少对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频次、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等方面进行表述。 ①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细致、完整,维护保养频次等于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明确的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分; ②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齐全,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分; ③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片面,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分; ④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粗略,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缺项漏项的,得*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应急方案 | **.**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承诺、应急方式、应急制度、应急救援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应急承诺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逻辑缜密,应急方式多样且可靠、应急制度具体、切实可行,应急救援时间迅速,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得**分; ②应急承诺具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应急方式多样、应急制度可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应急救援时间迅速,得**分; ③应急承诺简单笼统、内容片面、逻辑顺畅,应急方式单一,应急制度表述笼统,应急救援时间缓慢,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分; ④应急承诺缺乏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应急方式不具备保障性,应急制度缺失,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项漏项的,得*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 *.**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用车服务工作的质量保障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考核人员、质量校核流程、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评审: ①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质量标准科学明确、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有效的,得*分; ②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合理、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得*分; ③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顺畅、质量保障措施片面、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有质量校核流程、有质量标准、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得*分; ④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质量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粗糙、质量标准含糊、没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得*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车辆动态 监控 | *.** | 为保障采购人工作人员乘车安全,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拟派的服务车辆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运行的,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无法证明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车辆情况 | *.** | 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车辆情况在**辆及以上的得*分,*至**辆得*分,*至*辆的得*分,小于*辆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明细及相应车辆的行驶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文件中,行驶证应在供应商名下,无法证明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拟派项目团队 | *.** | 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公务用车驾驶人员,**人以上的得*分,*至**人的得*分,*人至*人的得*分,小于*人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上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的驾驶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或培训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类似业绩 | *.** | 供应商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签订过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不限行业、不限地域),每提供一项得*分,满分为*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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