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2025-08-11 00:00:00
招拍挂详情
| 项目名称: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约******.**吨 |
| 项目编号: | *************** |
| 发布时间: | ********** **:** |
| 公示信息类型: | 招拍挂公告 |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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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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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约******.**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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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单价 |
*.******万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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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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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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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本次挂牌项目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根据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及《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补充说明》显示,该项目富余砂石土共计*****.**立方米,根据密度换算本项目砂石土共计约******.**吨(其中:石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石方约为*****.**吨;膨润土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膨润土约为****.**吨;土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土方约为*****.**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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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梁子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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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租赁、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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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本次挂牌项目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根据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及《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补充说明》显示,该项目富余砂石土共计*****.**立方米,根据密度换算本项目砂石土共计约******.**吨(其中:石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石方约为*****.**吨;膨润土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膨润土约为****.**吨;土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土方约为*****.**吨)。 *、本项目经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石方净收益单价为*.***元/吨(**.**元/立方米)、膨润土净收益单价为**.***元/吨(**.**元/立方米)、土方净收益单价为*.***元/吨(*.**元/立方米)。 *、本次转让项目挂牌的石方、膨润土、土方捆绑整体处置,石方以单价*.**元/吨挂牌,各意向方须承诺:如本项目标的以协议方式成交,则石方以单价*.**元/吨、膨润土以单价**.**元/吨、土方以单价*.**元/吨分别乘以转让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结算;如石方最终以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则膨润土、土方的成交单价按石方成交单价涨幅比例同比增加(例如石方挂牌价*.**元/吨,竞价之后成交价为*.***元/吨,涨幅**%,则与此相应,膨润土的成交单价上涨**%,为**.***元/吨,土方的成交单价上涨**%,为*.***元/吨,以此类推),以石方、膨润土、土方最终成交单价乘以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总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结算,结算时多退少补。 *、意向受让方须认可若成为受让方,须以成交单价全部接受转让标的资产。本项目石方、膨润土、土方按成交单价过磅称重据实结算,标的数量以转让双方确定的数量为准,标的总价值为计量总重量(吨)乘以成交单价。 *、本次转让项目标的清运事宜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清运离场过程中产生的称重、装卸、运输、堆存、人工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和交易所无关。受让方在标的运输时需承担与周边村民关系协调责任及不可预见费用(如道路使用费等)。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配合施工方按施工进度将石方、膨润土、土方拖运离场;施工方完工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本项目石方、膨润土、土方全部拖运离场;若未及时运输离场,所产生的堆存、装卸、运输、人工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与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预约查勘本项目转让标的,勘察调研时可看样取样,了解石方、膨润土、土方质量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现场签署《勘察确认书》。因考虑查勘现场安全因素,意向受让方需按转让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提示进行查勘。如非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意向受让方意外等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标的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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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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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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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挂牌项目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根据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及《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补充说明》显示,该项目富余砂石土共计*****.**立方米,根据密度换算本项目砂石土共计约******.**吨(其中:石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石方约为*****.**吨;膨润土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膨润土约为****.**吨;土方为*****.**立方米、密度为*.**克/立方厘米、换算后土方约为*****.**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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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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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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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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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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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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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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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支付预付成交价款***万元。转让双方过磅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当实际交割价值达到预付成交价款金额的**%时,受让方则需根据转让方要求及时补足成交价款,方可继续进行砂石土的移交,否则将暂停移交(即受让方实际开采交割价值始终不得超过已支付预付成交价款的**%,当接近或达到预付成交价款的**%时必须及时追加支付预付成交价款方可继续开采移交)。成交总价款按照转让双方确认吨位乘以成交单价计算成交总价款,结算时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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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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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本项目标的石方、膨润土、土方其质量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转让方和交易所不对其质量提供保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并签署《勘察确认书》,本次标的是以现状全部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全部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石方、膨润土、土方质量不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拟用领域期待标准和相关规定或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受让方报名及缴纳交易保证金即为了解该项目现况及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因素、风险,受让后不得以标的质量等任何问题拒绝受让。 *、本次转让项目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及《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勘测技术报告补充说明》和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处置净收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鄂永矿权咨[****]字第******号)及《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子坛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富余砂石土处置净收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补充说明》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密度等数据与测量报告、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支付预付成交价款***万元。转让双方过磅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当实际交割价值达到预付成交价款金额的**%时,受让方则需根据转让方要求及时补足成交价款,方可继续进行砂石土的移交,否则将暂停移交(即受让方实际开采交割价值始终不得超过已支付预付成交价款的**%,当接近或达到预付成交价款的**%时必须及时追加支付预付成交价款方可继续开采移交)。成交总价款按照转让双方确认吨位乘以成交单价计算成交总价款,结算时多退少补。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服从转让方统一指挥和调度,安全文明作业;转让标的在装载、清运过程中所有安全及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有权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预付成交价款,并依法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本项目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承担转让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产生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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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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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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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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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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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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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包括不限于及时全部清运离场等情况。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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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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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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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
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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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机构 |
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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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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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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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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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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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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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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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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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经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