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8-11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征集组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根据招标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承担我局依法可委托由代理机构代理的工程招标、服务项目采购等全过程工作。
(二)服务期限:*年,自代理机构库公示期满起算。根据服务效果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效果不能满足我局要求,或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将直接取消代理机构库资格。
二、资格要求
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内容;
(二)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办公设备(同一办公场所、相同业务人员或存在同一股东关联的多家单位,仅限一家入库);
(三)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且综合评价等级为*级及以上;
(四)参加政府采购代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执业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楼法规股(永春县鹏源街***号国土大厦);
(三)报名方式:现场提交;
(四)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五、资质认定
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我局将根据《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年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泉财采〔****〕**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筛选,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另行公示,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其中:
(一)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局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不足**家的,优先予以入库,不足部分通过延长公告时长补录。
(二)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局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超过**家,但不超过**家的,全部予以入库。
(三)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局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超过**家,将综合机构的资质、信用、服务、业绩等方面择优选择**家。
六、其他事项
(一)意向报名机构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诚信履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永不入库。
(二)本公告仅在永春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本公告及公告内容,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征集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件:
报名材料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要求 |
* |
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
* |
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办公设备 |
(*)《固定营业场所审核表》复印件或《固定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办公设备”专项声明函及以下材料①提供专职从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开标厅、评标室、抽取专家室、档案室及电子监控设备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图片) |
* |
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且等级须为*级及以上 |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登记备案证明截图(截图时间应显示为本公告期内)、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
* |
参加政府采购代理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
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
* |
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应显示为本公告期内) |
* |
服务承诺函 |
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完全符合入库条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积极响应我局需求,在服务期内不论项目大小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合法合规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服从机构库动态管理要求。 |
说明: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应有效、完整、清晰,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每页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按顺序用**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应标明公司名称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未密封或未按要求标记的材料不予受理。无论是否入选,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