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8-11 00:00:00
*.* 招标内容:采购内容及规模:
本采购需求适用于*********年全省动力环境噪声治理及相关施工服务项目中所需设备设施、技术服务及安装工程的组成、技术指标、系统功能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标规模,具体招标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税率:*%,含税预算金额***.*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占**%,**公司占**%,份额可以互调。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供应商数量为*个,中选份额***%。
*.* 采购结果有效期及合同签订方式:
采购结果确认之日起至****年*月**日。
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预算金额乘以中标折扣后的中标金额。协议签订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为了保障业务支撑及采购结果灵活性,增加如下采购结果及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原则:在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未执行完,且没有新的采购结果(包括集团公司一采、省公司二采)的前提下,本项目采购结果及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的最新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最新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该协议执行总金额已达到上限金额。
(*)甲方提前**日内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本项目框架合同由采购物流部发起签署流程,省公司计划建设部(科技创新部)、地市公司按需发起订单签署流程并执行订单。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在定额工程费基础上报施工费折扣的方式,设置折扣报价上限为**%,超过折扣报价上限应答将被否决,以投标折扣进行评审。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 |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的,予以全部否决。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同等认可)。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业绩是指降噪施工类业绩),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万元(含税),合同或订单实际签订时间应在****年*月*日*****年*月**日之间。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对应结算单据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⑥投标/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采 购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号
联 系 人: 周小舟/ 张英来
电 话: ***********/***********
邮 箱: ***********@***.***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受理渠道见采购公告异议受理链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本项目采购活动异议按公司现行《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实施细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已作出答复,且在答复后*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