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06 00:00:00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
答疑公告
*.问:询问事项: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询问内容:县、区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外包服务的监督,县、区级教育部门是满意度测评的直接监管主体。市级部门因管理范围广,难以直接核实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
经咨询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盖章。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履约合同扫描件,若业绩项目由县、区级教育部门主管,其盖章的测评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直接关联,能够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反之,若要求市级部门盖章,可能出现“盖章部门不了解项目、了解项目的部门无权盖章”的矛盾。
因此,从招标文件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允许县、区级部门盖章更符合项目需求。
请问,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招标文件第**页“企业信誉及荣誉”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分,省、市级每个*分,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自****年《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各级政府部门已大幅缩减为团餐企业授予荣誉、认证、表彰等,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强调的主体责任精神,政府部门荣誉、认证、表彰通常会以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进行授予,荣誉、认证、表彰也只反映食堂名称,而非直接颁发给企业。建议此条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分,省、市级每个*分,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答:为保持与该项目评分项“企业经营业绩”有关要求的一致,同意将此项内容修改为:*.自 ****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 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 分,省、市级每个*分, 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问:招标文件第**页“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中小学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通常由学校、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教育主管部门通常负责统筹指导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较少直接参与具体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建议此条修改为“注:*.*********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校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学校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招标文件第**页“人员配置”中:*、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年*月*日之后取得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年以来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满分***分,得分**分以上(含)的的得*分,得分**分以上(含)的的得*分,满分*分。本项提供测试成绩截图。标后审核。
问:我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年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获得某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市场监管局竞赛结束后只公布竞赛排名,并未公布分数,请问此项荣誉是否认可?
答:经咨询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此证书予以认可。
*.问:企业经营业绩中:*、*********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该项指向性太明确,要求过于严格,建议改为*、*********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提供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校或者学校后勤部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满意度测评都是以学校甲方组织开展,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过单个学校的满意度测评,所以我们去找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建议修改为****年*****学年度期间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甲方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人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楼
邮 编:******
联系人:汪道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邮编:******
联 系 人: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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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二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二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
答疑公告
*.问:询问事项: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询问内容:县、区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外包服务的监督,县、区级教育部门是满意度测评的直接监管主体。市级部门因管理范围广,难以直接核实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
经咨询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盖章。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履约合同扫描件,若业绩项目由县、区级教育部门主管,其盖章的测评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直接关联,能够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反之,若要求市级部门盖章,可能出现“盖章部门不了解项目、了解项目的部门无权盖章”的矛盾。
因此,从招标文件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允许县、区级部门盖章更符合项目需求。
请问,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关于对企业绩的评分要求中:
**********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提问:满意度测评都是以学校甲方组织开展,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过单个学校的满意度测评,所以我们去找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建议修改为****年*****学年度期间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甲方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疑问事项:评分内容**企业经营业绩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 分。本项满分 ** 分。
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 * 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
*.********* 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二、事实依据
依据*:只要求特定行业业绩,等于对其他具有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设置了准入门槛。对标当前市级同类型学校食堂招标要求,党政机关食堂服务业绩也包含在内,避免了行业垄断,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依据*:备注项要求提供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测评结果,很多中小学食堂项目招标人为学校,并非教育局,因此测评结果有的教育主管部门无法出具,且学校为实际需求单位,是满意度测评的实际参与者,因此建议由业主单位提供满意度测评即可。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三、建议调整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党政机关或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 *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
*.上述业绩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内设部门)出具的服务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
答:不予认可。中小学食堂服务具有特殊的食品安全要求和运营标准,要求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是保障学生餐质量的必要措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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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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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三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三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
答疑公告
*.问:询问事项: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询问内容:县、区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外包服务的监督,县、区级教育部门是满意度测评的直接监管主体。市级部门因管理范围广,难以直接核实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
经咨询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盖章。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履约合同扫描件,若业绩项目由县、区级教育部门主管,其盖章的测评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直接关联,能够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反之,若要求市级部门盖章,可能出现“盖章部门不了解项目、了解项目的部门无权盖章”的矛盾。
因此,从招标文件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允许县、区级部门盖章更符合项目需求。
请问,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我公司已依法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编号:**************)。在仔细研究该项目招标文件后,认为以下要求存在不合理性,望贵单位予以修改。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关于对企业绩的评分要求中:
********** 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提问: 满意度测评都是以学校甲方组织开展,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过单个学校的满意度测评,所以我们去找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建议修改为****年*****学年度期间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甲方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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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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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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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邮编:******
联 系 人: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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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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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
答疑公告
*.问:询问事项: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询问内容:县、区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外包服务的监督,县、区级教育部门是满意度测评的直接监管主体。市级部门因管理范围广,难以直接核实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
经咨询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盖章。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履约合同扫描件,若业绩项目由县、区级教育部门主管,其盖章的测评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直接关联,能够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反之,若要求市级部门盖章,可能出现“盖章部门不了解项目、了解项目的部门无权盖章”的矛盾。
因此,从招标文件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允许县、区级部门盖章更符合项目需求。
请问,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招标文件第**页“企业信誉及荣誉”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分,省、市级每个*分,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自****年《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各级政府部门已大幅缩减为团餐企业授予荣誉、认证、表彰等,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强调的主体责任精神,政府部门荣誉、认证、表彰通常会以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进行授予,荣誉、认证、表彰也只反映食堂名称,而非直接颁发给企业。建议此条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分,省、市级每个*分,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为保持与该项目评分项“企业经营业绩”有关要求的一致,同意将此项内容修改为:*.自 ****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取得政府(或政府部门) 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 分,省、市级每个*分, 国家级*分。不计本项第*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问:招标文件第**页“企业经营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中小学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通常由学校、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教育主管部门通常负责统筹指导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较少直接参与具体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建议此条修改为“注:*.*********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校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学校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招标文件第**页“人员配置”中:*、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年*月*日之后取得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年以来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满分***分,得分**分以上(含)的的得*分,得分**分以上(含)的的得*分,满分*分。本项提供测试成绩截图。标后审核。
问:我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年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获得某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市场监管局竞赛结束后只公布竞赛排名,并未公布分数,请问此项荣誉是否认可?
答:经咨询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此证书予以认可。
*.问:企业经营业绩中:*、*********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该项指向性太明确,要求过于严格,建议改为*、*********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提供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校或者学校后勤部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问:满意度测评都是以学校甲方组织开展,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过单个学校的满意度测评,所以我们去找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建议修改为****年*****学年度期间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甲方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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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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