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8-08 00:00:00
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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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
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招标编号:泉建招字[****]***号)关于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
*、本工程土石方余方弃置运距按****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依据:闽建〔****〕* 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和招标文件及控制价。
答:鉴于目前中心城区内无明确卸土点(消纳场),故本项目预算土方运距按财政审定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公里包干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 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③本工程项目若中标人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资质条件,且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修改为“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 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③本工程项目若中标人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资质条件,且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认可。 ”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十七条“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筑〔****〕**号)中关于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风险承包幅度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本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中的:“清单核对时,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以内(含±*%)且估算价不超过 **** 元的, 发包人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以内(含±*%),但估算价超过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的,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经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如有)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便道的开通、临时接水、临时接电、水电费等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控制价中,由此发生的施工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需配合承包人,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即为工程现场现状,承包人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已进行确认。场地内运输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发包人提供的红线范围内场地是发包人能够最大限度提供的施工用地。若承包人在场地红线外搭设临时设施, 外部相关单位要求拆除的,承包人必须按收到的通知要求予以拆除并自行承担费用。(*)如需处理场地内存在地上附着物,产生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项目周边有市政雨污水管线接入点,承包人应综合施工需要、现场实际情况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雨污水的排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自备发电机以便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时工程正常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进出场费、租赁费、燃油费、人工费、维护维修费、设备材料购置费、折旧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已确认项目周边市政道路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已充分考虑相关影响因素。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资料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仅供参考,承包人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燃气、自来水、供电、通信等) 确认,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及必要的技术分析,对其进一步做出独立判断和结论,并采取措施确保地下管线不受到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使用费用也均由承包人承担且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均不再调整,承包人应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为缴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修改为“*.*.*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必须遵守泉州市的有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垃圾管理、排污管理、施工备案等手续以及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的办理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地下管线处理的有关费用已经在工程预算中考虑,签约合同价中已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订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审批,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发生损毁或灭失时,所产生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名誉受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
(*)安全文明施工:
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及费用;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及泉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交工前,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本工程所有工地土方按规定堆放,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施工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如不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清理的淤积物必须及时清理外运,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修改为“(*)承包人必须遵守泉州市的有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排污管理、施工备案等手续以及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的办理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订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审批,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发生损毁或灭失时,所产生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名誉受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
(*)安全文明施工:
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及泉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交工前,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本工程所有工地土方按规定堆放,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施工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均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如不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清理的淤积物必须及时清理外运,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交通管制及方案、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⑤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泉州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废土处理费等。⑦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⑧承包人应负责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散汽车、行人交通,其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修改为“(**)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交通管制及方案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⑤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⑦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⑧承包人应负责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散汽车、行人交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的“(*)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且不低于**%的,执行相同项目综合单价。(*)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高。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修改为“(*)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且不低于**%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修改为“**.*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无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泉政文〔****〕***号、泉建建〔****〕**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本工程所有渣土、砂石运输就近发包给项目属地建筑渣土砂石管控平台目录库内运输企业、车队、车辆,并按规定办理渣土、砂石运输审批。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废土处理措施,不得违规转包。本工程建筑废土的处理费用已计入本工程的建安造价中,因此承包人在执行此文件中所发生的费用增减均与发包人无关。”修改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泉政文〔****〕***号、泉建建〔****〕**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泉渣土办〔****〕*号文。本工程所有渣土、砂石运输就近发包给项目属地建筑渣土砂石管控平台目录库内运输企业、车队、车辆,并按规定办理渣土、砂石运输审批。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废土处理措施,不得违规转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增加格式“《提供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注: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为准。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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