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罗山路西、嘉陵江路南地块项目变配电(暂估价)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5-08-08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大罗山路西、嘉陵江路南地块项目变配电(暂估价)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08-08 00:00:00
山东/青岛-2025-08-08 00:00:00
大罗山路西、嘉陵江路南地块项目变配电(暂估价)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统一编码:************************;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修改为”(*)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适用于新版本证书)或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适用于旧版本证书);“ *.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打分(*)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完成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即时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当合格投标人在 ** 家(含 **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家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打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由高到低选取前** 家(第**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中第五条付款方式修改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意见出具后一年内最高付至结算审核值的**%;留结算审核值的 *%为质量缺陷责任保修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付清。发包人付款前了日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接付款。 备注:(*)工程变更在进度款中不予考虑。 (*)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在结算后 ** 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超付的工程进度款,逾期返还的,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分包合同已重新上传,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文件。 *.资格评审标准中增加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本项目评标办法.*****已更新,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文件。 |
| 递交时间 |



